1适用范围
本规范规定了各级机关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,具有保存和参考利用价值实物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保管、利用和移交进馆的原则和方法。
本规范适用于大连市各级机关、团体,其他社会组织可参照执行。
2归档
2.1归档范围
凡是本单位在职能活动中形成、获得或者收集的,具有长远保存利用价值的实物均属实物档案归档范围,实物档案具体归档范围如下:
2.1.1本单位集体或个人获得的省部级(含)以上的各种荣誉证书、奖状、锦旗、奖杯、牌匾等。
2.1.2本单位举办或承办重大活动形成的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凭证性实物,包括活动标志、证件、证书、奖章、纪念品、首日封、纪念邮票、组织机构印章、赠送的礼品等。
2.1.3本单位外事活动中获赠的纪念品、礼品。
2.1.4上级领导、知名人士为本单位的题词或赠送的字画等。
2.1.5其它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实物。
2.2归档要求
2.2.1实物档案应定期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,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将实物档案损坏、私存或转送他人。
2.2.2移交部门或个人在移交实物档案时,应对实物档案的主题和时间进行明确的文字说明。
2.2.3归档实物要保持整洁、无破损。
2.2.4归档的实物应拍照归档,并按照《照片档案管理规范》或《大连市机关数码照片档案管理规范》进行整理,要在两者之间建立准确的标识关系。
2.3移交接收
2.3.1各单位档案部门在接收归档的实物档案时,应进行认真检查,以确保实物档案符合归档要求。
2.3.2移交实物档案时,应办理移交手续,清点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字。
3整理
3.1分类
实物档案原则上按实物类别-保管期限分类。
3.1.1常见的实物类别一般为:证书、奖状、锦旗、奖杯、牌匾、印章、字画、其它。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物档案实际情况,增加实物档案类别。
3.1.2实物档案的保管期限可依其重要程度划分为永久和10年两种。
3.2编号
3.2.1实物档案要按照形成的时间阶段或形成数量,编制目录号,永久保管的目录号为1、3、5……;10年的目录号为2、4、6……
3.2.2实物档案应以件为单位,按照实物的类别,区分不同保管期限后,依其时间先后顺序排列,一件一号编制实物档案件号,从“1”开始编制流水号,以不超过三位数为宜。
3.2.3实物上要粘贴相应的标签(见附件3)。平面实物将标签粘贴在实物右下方,立体实物将标签粘贴在实物底部。标签内容包括全宗号、目录号、件号、保管期限、类别、年度。
3.3编目
实物档案应按分类编号情况,编制实物档案目录(见附件1),并装订成册(封面格式见附件2)。实物档案目录包括:件号、题名、接受单位、授予单位、形成时间、保管期限、类别、备注等项目。
3.3.1件号:填写实物档案的件号。
3.3.2题名:填写实物档案的名称。
3.3.3接受单位:填写接受实物档案的单位或个人。
3.3.4授予单位:填写实物的产生、颁发单位。
3.3.5形成时间:填写实物档案产生、颁发的时间。
3.3.6保管期限:填写实物档案的保管期限。
3.3.7类别:填写实物档案的类别名称,如证书、奖杯等。
3.3.8备注:填写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。
4保管
4.1实物档案一般应专柜保管,对贵重的实物档案,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其安全。
4.2对实物档案应定期清点,做到帐物一致,发现问题及时查对清楚。
4.3实物档案应保持整洁,定期除尘,避免褪色,确保实物档案完好无损。
4.4存放易虫蛀实物档案的装具,要定期投放防虫剂。
5利用
5.1利用实物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。
5.2利用实物档案原则上只使用实物照片,如确需使用实物档案原件,须写明利用目的,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方能利用。
5.3借出的实物档案归还时,档案管理人员应进行仔细检查,核查无误后方可签字收回。如发现损坏,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,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6移交进馆
6.1移交进馆时间
属于进馆范围的实物档案,应随本单位其他门类档案定期向大连市各级国家档案馆移交。
6.2移交进馆要求
实物档案移交进馆时,一并移交下列材料
6.2.1电子版实物档案目录。
6.2.2打印的实物档案目录二套。
6.3移交进馆手续
实物档案移交进馆时,应按照档案馆要求,填写移交手续一式两份,交接双方各保存一份。
7附则
7.1本规范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。
7.2本规范有效期为5年。
7.3本规范由大连市档案局负责解释。
附:1实物档案标签格式
2实物档案目录格式
3实物档案目录封面格式
附件1:
实物档案标签格式
实物名称 | ||
全宗号 | 目录号 | 件号 |
保管期限 | 类别 | 年度 |
规格:60mm*30mm
附件2:
实 物 档 案 目 录
件号 | 题名 | 接收单位 | 授予单位 | 形成时间 | 保管期限 | 类别 | 备注 |
附件3:
全宗号:
实 物 档 案 目 录
全宗名称_______
目 录 号
保管期限
实物类别_______